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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大学干部培训:员法治思维培育,依法行政培训体系的迭代与升级

发布日期:2025-12-12  来源:南京大学干部培训中心

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,公务员作为法律执行的核心主体,其法治思维水平直接影响国家治理效能。法治思维不仅是依法行政的认知基础,更是化解社会矛盾、维护公平正义的关键能力。当前,公务员培训体系正从“知识灌输”向“思维培育”转型,构建系统化、实践化的法治思维培养机制,已成为提升政府公信力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迫切需求。

一、法治思维的核心要素:从法律知识到治理智慧

1. 规则意识:法律优先的思维惯性
法治思维的首要特征是“规则至上”。公务员需养成“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”的习惯,将法律作为决策的首要依据。例如,某市在处理征地拆迁纠纷时,干部主动查阅《土地管理法》《行政强制法》等相关条款,通过法律程序化解矛盾,避免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,使群众满意度提升40%。这种规则意识的培养,需通过案例教学、法律条文解读等方式,让公务员深刻理解“法无授权不可为”的边界。

2. 程序正义:过程规范的治理要求
程序正义是法治思维的重要维度。公务员需掌握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等程序的法定要求,避免“重实体、轻程序”的倾向。某省开发的“行政程序模拟系统”,要求公务员在虚拟场景中完成听证、送达、告知等环节,系统自动评分并指出程序瑕疵。例如,某干部在模拟“市场监管处罚”时,因未按规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被扣分,通过反复训练,其程序合规率从65%提升至92%,有效降低行政复议风险。

3. 权利保障: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
法治思维的核心是保障公民权利。公务员需学会在政策执行中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。例如,在落实“疫情防控”政策时,某街道干部依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设计“最小必要”信息采集方案,既完成流调任务,又避免公民隐私泄露,获群众好评。这种权利保障意识的培养,需通过“权利清单”“负面清单”等工具,帮助公务员识别政策中的权利风险点。

二、培训体系构建:从碎片化到系统化的升级路径

1. 课程设计:分层分类的精准培育
法治思维培养需根据公务员岗位特点设计差异化课程。某省建立的“法治能力图谱”,将干部划分为综合管理类、行政执法类、专业技术类等类别,分别设置培训内容:

  • 综合管理类:侧重法律原则、政策合法性审查等宏观能力;
  • 行政执法类:强化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等程序规范;
  • 专业技术类:聚焦行业法规与技术标准融合。
    例如,某市为市场监管干部开设“食品安全法+检测技术”融合课程,使执法人员既能依法处罚,又能精准识别违法行为,执法准确率提升35%。

2. 教学方法:从理论到实践的沉浸式体验
传统课堂讲授需与实战化训练结合。某市推行的“法治情景模拟工作坊”,设置“信访接待”“行政复议听证”等场景,干部扮演不同角色,在模拟冲突中运用法律解决问题。例如,在“拆迁补偿纠纷”模拟中,干部需依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,平衡政府预算与群众诉求,通过多轮协商达成共识。这种训练使干部在真实工作中更从容应对复杂局面,某区应用该模式后,行政诉讼败诉率下降28%。

3. 师资队伍:法律专家与实践导师的协同育人
法治培训需整合多方资源。某省建立的“双导师制”,为每期培训班配备高校法学教授与一线法律实务专家:

  • 法学教授:讲解法律原理、立法背景,帮助干部理解法律精神;
  • 实务专家:分享执法技巧、案例经验,提升干部实操能力。
    例如,某期培训班中,教授从“比例原则”角度分析行政处罚的合理性,实务专家则通过“某企业环保处罚案”演示证据收集要点,干部反馈“既懂法理,又会用法”。

三、实践强化机制:在真实场景中锤炼法治能力

1. 基层蹲点:在矛盾一线培养法治智慧
基层是法治实践的“富矿”。某市实施的“法治基层蹲苗计划”,要求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(街道)司法所、综合执法队等岗位锻炼6个月。例如,某干部在参与“农村宅基地纠纷调解”时,通过查阅《土地管理法》《民法典》相关条款,结合当地风俗习惯,提出“置换宅基地+补偿装修费”的解决方案,既符合法律,又被双方接受。这种“带着法律下基层”的实践,使干部学会在法律框架内灵活解决问题。

2. 跨部门轮岗:在协同中理解法治全局
法治政府建设需部门联动。某省推行的“法治轮岗交流”机制,选派干部到法院、检察院、司法局等单位跟班学习。例如,某市场监管干部在法院行政庭跟岗期间,参与审理12起行政诉讼案件,深刻认识到“程序瑕疵是行政败诉主因”,返回岗位后主动规范执法流程,其主办的案件连续6个月零复议、零诉讼。这种跨部门经历,帮助干部跳出“部门本位”,树立整体法治观。

3. 案例复盘:在反思中提升法治素养
案例教学是法治培训的重要方法。某市建立的“法治案例库”,收录本地行政执法、行政复议等典型案例,组织干部定期复盘。例如,在分析“某企业不服环保处罚案”时,干部通过对比执法记录、证据材料与法院判决,发现“未告知听证权利”是败诉关键,随后制定《行政处罚告知书模板》,明确列明听证、陈述申辩等权利,使同类问题再未发生。这种“从案例到规则”的反思,推动干部将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。

四、评估与反馈:构建法治能力成长的闭环

1. 动态考核:从“一次考试”到“全程跟踪”
法治能力评估需贯穿培训全过程。某省开发的“法治能力评估系统”,通过“日常学习积分+阶段测试+实践考核”三维评价干部表现:

  • 日常学习:记录干部在线课程学习时长、案例讨论参与度;
  • 阶段测试:考查法律知识掌握情况;
  • 实践考核:由导师评价其在模拟执法、基层实践中的表现。
    例如,某干部因在“行政处罚模拟”中程序违规被扣分,系统自动推送相关课程,帮助其针对性改进,最终考核成绩从“合格”提升至“优秀”。

2. 成果转化:从“个人提升”到“制度优化”
法治培训的终极目标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。某市建立的“培训成果转化机制”,鼓励干部将培训中的创新思路转化为政策建议。例如,某干部在培训中提出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”,经论证后被纳入市级规范文件;另一干部设计的“法治能力提升APP”,集成法律查询、案例库、培训报名等功能,获全省推广。这种“培训-实践-制度”的闭环,使法治思维培育成为推动治理创新的引擎。

法治思维培育的长期价值

公务员法治思维的培育,是一场从“知法”到“用法”、从“守法”到“善法”的渐进式变革。当法治成为公务员的思维习惯,行政决策将更科学,执法行为将更规范,社会矛盾将更易化解。正如某基层干部在培训心得中所写:“过去觉得法治是‘紧箍咒’,现在明白它是‘护身符’——依法办事,既保护群众权益,也保护我们自己。”这种转变,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石,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希望所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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